为贯彻落实省经贸委制定并经省政府同意下发的《关于推进我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粤经贸(中小企)〔2004〕67号〉精神,健全和完善我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我省中小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平台建设,提高中小企业管理水平,我局决定开展管理咨询服务机构与中小企业服务对接“强企工程”。
一、活动目的
按照“政府支持中介、中介服务企业”的工作方针,遵循“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原则,搭建一个全省性中小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平台,推进管理咨询机构与广大中小企业的服务对接。通过实施本项工程,规范我省中小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行业和整合资源,培养一批优质示范管理咨询服务机构,推进我省中小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平台的建设。同时,通过管理咨询机构提供诊断、咨询、培训、规划等优质服务,帮助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规范中小企业的内部控制和管理制度,提升中小企业综合素质和竞争力,实现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内容
组织管理咨询机构与中小企业开展对接活动,根据全省区域经济的特征和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类型,开展有所侧重的服务,建议各地重点实施下表所列服务内容:
服务地区 |
服务重点 |
预期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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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东地区 |
诚信管理、产品升级、完善企业管理等 |
提升中小企业信誉;培养企业技术开发自主创新能力;建立现代企业管理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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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西地区 |
品牌管理、产业集群、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等 |
扶持中小企业创名牌产品;加速产业聚集;完善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提高盈利能力,解决融资难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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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北山区 |
质量管理、建立融资管理、信息管理等 |
帮助建立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解决融资难的问题;承接珠三角产业、产品向北部山区和东西两翼转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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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三角 |
企业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和技术创新能力、产业集群升级 |
企业发展战略、企业文化建设,承担社会责任;优化企业人力资源结构,建立起企业绩效考核体系;产品优化、产业升级。 |
三、组织形式
(一)主办单位:省中小企业局
(二)协办单位: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
(三)承办单位:省企业管理咨询协会
(四)支持媒体和网络:《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广东电视台;省经贸委公众网、省中小企业服务网、全省各县(市)区中小企业服务网、省企业联合网、南方企业管理咨询网、广东咨询通讯等。
四、分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组织发动(2008年7月)。
1. 组织管理咨询服务机构参加活动:由各地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企业管理咨询协会组织和发动具有服务资质的咨询服务机构,重点发动“广东省中小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机构示范单位”参加本项活动,提供管理咨询服务。参加活动的管理咨询机构请填写《广东省中小企业管理咨询“强企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机构登记表》(附件1),报当地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其中,省直有关管理咨询机构和中央驻粤直属管理咨询机构直接报省企业管理咨询协会。各市及省企业管理咨询协会汇总后于7月底前报省中小企业局。
2. 组织中小企业参加活动:由各地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行业协会推荐、管理咨询机构发动和企业自愿参与等四种方式,组织一批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企业和新兴产业转型或升级需求的中小企业参加本项活动,接受管理咨询服务。其中,重点推动我省成长型中小企业作为“强企工程”的实施对象。参加活动的企业请填写《广东省中小企业管理咨询“强企工程”中小企业登记表》(附件2)报当地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其中,省直有关企业和中央驻粤直属企业直接报省企业管理咨询协会。各市及省企业管理咨询协会汇总后于7月底前报省中小企业局。
3. 服务资质核实:2008年8月上旬,由省中小企业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地拟参与本项活动的管理咨询机构进行服务资质核实,确保参与本项活动的咨询公司有较好的素质。
4. 汇总确认:由省企业管理咨询协会在8月中旬对经专家评审的管理咨询机构和拟接受管理咨询服务的中小企业名单汇总后,报省中小企业局审核确认。
5. 活动宣传:8月底前,举办广东省中小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机构与中小企业服务对接“强企工程”的启动仪式,邀请有关领导、管理咨询机构、中小企业、媒体等单位参加本项活动。
(二)第二阶段:对接服务(2008年8月起)。
1. 促进对接:对纳入“强企工程”的管理咨询机构和中小企业,根据管理咨询机构的各方面条件和服务特色,和各中小企业的服务需求,推荐供需双方进行服务对接联系。
2. 签订合同:供需双方服务对接成功的,管理咨询机构与中小企业按照自愿原则签订管理咨询服务合同,并将合同的复印件报省企业管理咨询协会备案。
3. 实施服务:由管理咨询机构根据与中小企业签订的管理咨询服务合同,对企业实施服务。实施过程一般包括企业诊断、强企方案制订、培训辅导、实施推进、总结整改并验收等。
4. 服务监督:由省企业管理咨询协会根据管理咨询机构提交的咨询服务合同,了解跟进各咨询公司实施服务的进度、质量,并给予必要的指导和服务。
(三)第三阶段:活动总结(2009年6月)。
1.效果检验。由省企业管理咨询协会组织管理咨询服务机构自行小结,主要包括:咨询服务内容、取得成效、存在问题、今后建议等,由管理咨询机构填写《广东省中小企业管理咨询“强企工程”服务对接项目汇总表》(附件3),于2009年6月底前将小结报省企业管理咨询协会,同时抄送当地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
2.经验总结。由省企业管理咨询协会对各地各管理咨询机构的活动小结进行汇总,总结中小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强企工程”的成果,为中小企业开展咨询服务的做法与体会和典型经验,并分析“强企工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进一步改进措施建议,于2009年7月初上报省中小企业局。
(四)第四阶段:成果推广(2009年7月起)。
1. 成果发布。由省中小企业局向社会公布开展工程取得的成果,对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并取得显著成绩的管理咨询服务机构,由省企业管理咨询协会授予“广东省中小企业优秀咨询服务机构”称号,以此推动我省中小企业咨询业的发展。
2. 编印专辑。汇编出版《广东省中小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强企工程”专辑》,总结推广中小企业管理咨询典型经验。
3. 论坛推介。举办全省中小企业管理咨询“强企工程”论坛等活动,将成果推广到全省范围,促进更多的管理咨询机构和中小企业参与到活动中。
五、咨询费用
(一)管理咨询机构和中小企业自愿参加本工程,咨询费用由参与服务对接的管理咨询机构和企业双方自行商定。管理咨询机构如以服务为主的咨询活动,可申请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适当补助。
(二)对于参与本项工程的管理咨询机构和中小企业,今后符合要求并按规定程序申报省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将给予优先扶持。
六、联系方式
(一)省中小企业局技术进步处 孙海扬
电话:020-83135841 传真:020-83135851
地址:广州市吉祥路100号 邮编:510030
(二)省企业管理咨询协会秘书处 罗秋梅 李翔
电话:020-83494459 传真:020-83494427
地址:广州市环市中麓景路123号装饰大厦306室 邮编:51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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